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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教育系统田某徇私枉法使无罪人受追诉案

案件事实

2021年至2023年,田某在担任某省教育局党组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干预多起教师职称评定案件。通过伪造档案材料、篡改评审程序,帮助3名不符合条件的教师违规获取职称资格,导致相关教师被错误追诉刑事责任。涉案金额累计3.8万元,赃款用于个人日常消费及亲属日常开支。2024年审计部门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其违规操作痕迹,经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田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严重破坏教育系统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造成3名教师职业声誉受损及教育资源配置失衡,引发社会公众对教育执法公正性的质疑。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发现线索,经纪检监察机关初查后立案侦查,经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至某省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田某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依法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被告人田某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百九十条、第九十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必须严守司法公正底线,杜绝以权谋私行为对法治秩序和社会信任的破坏。

分类:徇私枉法年份:2021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