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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财政局原局长叶某徇私枉法包庇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2年10月期间,叶某在担任某省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处长时,利用职务便利为三家违规投标的供应商提供帮助。通过篡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伪造供应商资质材料等方式,使其所在单位在价值1500万元的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中中标。涉案金额达20万元,其中12万元用于个人投资,8万元存入亲属名下银行账户。2023年3月,某省审计部门在专项审计中发现其异常资金流动,经调查确认叶某长期通过干预招投标程序为特定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叶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行为导致国家经济损失逾百万元,严重破坏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引发群众对公权力监督的强烈关注。

审理过程

2023年4月案件线索移交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经两个月侦查形成完整证据链后移送审查起诉,同年8月一审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判决结果

叶某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涉案违法所得全部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政府采购公正原则,任何干预招标的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分类:徇私枉法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