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田某徇私枉法案

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田某徇私枉法案

案件事实

2021年8月至2022年12月期间,田某利用其担任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便利,在组织招投标过程中收受投标企业贿赂共计12万元。通过伪造工程资料、篡改评标结果等方式,故意使本无犯罪事实的私营企业主李某被错误列为串标对象,导致李某企业被暂停资质、巨额罚款。案发后,审计部门在专项审计中发现招投标数据异常,启动调查程序。田某在初审阶段退还赃款6万元,但拒不交代全部犯罪事实。该案造成涉事企业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引发行业信任危机。二审期间,法院查明田某长期通过操控招标信息为特定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其行为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秩序。

审理过程

案件经某市监察委员会初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一审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判处田某有期徒刑三年,田某不服提出上诉,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田某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处罚金2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第一款 第三项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招投标监管人员必须严守法律底线,防止权力异化损害市场公平。

分类:徇私枉法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