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副主任黄某徇私枉法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3年8月,黄某在担任某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干预招投标项目。其通过伪造企业资质文件、隐匿关键证据等方式,帮助3家关联企业非法中标,累计涉案金额达320万元。赃款主要用于境外投资及高档消费。2023年10月,纪委监委在查处某企业串标问题时发现黄某存在伪造证据行为,随即立案调查。经审计查明,黄某在6个重点项目中销毁原始评标资料,篡改电子评标系统数据,导致公共资金损失超4000万元。案发后黄某主动退缴赃款200万元,但其余涉案资金仍未追回。其行为严重破坏招投标公平性,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审理过程
2023年11月纪委监委立案调查,2024年3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4年6月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经法庭调查认定黄某伪造、隐匿证据事实清楚。
判决结果
被告人黄某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处以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其违法所得300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公职人员不得滥用职权干预招投标,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损害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