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住建局科级干部陈某徇私枉法案
案件事实
2021年5月至2022年8月间,陈某在某市住建局担任工程审批科科员期间,利用负责市政工程项目验收的职务便利,接受某建筑公司负责人王某请托,故意采信该公司提交的伪造施工资质文件及虚假工程进度报告。其通过篡改验收数据、隐瞒材料造假事实的方式,违规为该公司办理项目竣工验收手续,致使不符合标准的工程投入实际使用。涉案金额累计3.8万元,赃款全部用于个人日常消费。2023年3月,某市审计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该工程存在重大质量隐患,通过调取档案追溯至陈某违规操作记录,随后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陈某在初核阶段主动退还全部赃款,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该案导致某市政道路在雨季发生塌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威胁周边居民出行安全。
审理过程
案件由某市监察委员会依线索立案调查,经证据固定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某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陈某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没收违法所得3.8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公职人员须严守法律程序,杜绝以权谋私行为,维护工程建设领域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