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教育厅刘某徇私枉法采信虚假材料案
案件事实
2021年12月至2023年6月期间,刘某利用担任某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职务便利,在审核某县重点中学扩建项目时,收受该校负责人王某所送现金共计12万元。刘某明知该学校提交的用地审批材料存在虚假记载,仍通过篡改审核意见、指示下属伪造验收报告等方式,帮助其违规通过审批。涉案金额达18万元,赃款被刘某用于个人还债及日常消费。2023年8月,刘某因群众举报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其在初核阶段主动退缴赃款6万元,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审计,该扩建项目因程序违法导致财政资金损失约500万元,严重破坏教育领域公平竞争环境。刘某的违法行为造成多起类似违规项目被违规批准,引发社会对教育系统审批机制的质疑。
审理过程
2023年8月某省纪委监委对刘某立案调查,同年11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4年1月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判决结果
刘某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同时被处以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涉案赃款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百九十九条之一
案件意义
该案警示公职人员必须严守法律底线,教育系统更需完善材料审核机制,杜绝权力寻租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