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市税务局原副局长谭某徇私枉法案

某市税务局原副局长谭某徇私枉法案

案件事实

谭某在担任某市税务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辖区某企业主张某提供保护。2021年3月至2023年6月间,谭某通过伪造企业纳税申报材料、篡改税务稽查报告等方式,帮助张某隐瞒偷逃税款共计280万元。其与张某勾结,将部分赃款通过虚构工程项目转至关联公司账户,部分用于个人购置奢侈品及偿还债务。2023年8月,该市审计局在专项审计中发现税务系统资金流向异常,遂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线索。经调查发现谭某多次干预税务执法,导致该企业长期逃避税收监管。谭某在留置期间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并退缴全部赃款280万元,但其行为造成国家税款损失逾300万元,引发纳税人信任危机,破坏税务执法公正性。

审理过程

2023年9月案件线索移交检察机关,经侦查核实后于10月立案侦查,12月移送审查起诉,2024年1月法院一审公开审理。

判决结果

谭某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涉案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徇私枉法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基层税务人员必须严守执法公正,任何包庇违法犯罪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分类:徇私枉法年份:2019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