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财政局处级干部黄某徇私枉法伪造证据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2年期间,黄某利用其担任某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处长的职务便利,在政府办公用品采购项目中接受多家供应商贿赂,累计收受财物15万元。其通过伪造供应商资质文件、篡改招标评分标准、隐匿关键证据等方式,帮助关联企业中标,导致多个采购项目出现严重质量问题。2023年5月,群众举报其存在利益输送行为,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后发现案卷中存在多处矛盾,遂启动再审程序。黄某在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承认通过伪造证据、销毁原始采购记录等手段掩盖犯罪事实。该行为造成财政资金直接损失逾200万元,引发多起集体上访事件,严重破坏政府采购公平秩序。
审理过程
检察机关依举报线索立案侦查,经调取原始采购档案、询问关键证人,发现证据链条断裂,遂向法院提起再审。法院依法开庭审理,组织证据质证与专家鉴定,最终认定黄某伪造证据、毁灭证据的犯罪事实。
判决结果
黄某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其伪造的证据材料及隐匿的采购记录被依法追缴,涉案违法所得全部予以没收。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政府采购领域人员必须严守法律程序,任何伪造证据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