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住建局原局长冯某徇私枉法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至2023年8月期间,冯某在担任某省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干预某市重点市政工程招投标程序。其通过指使下属伪造工程验收报告、销毁项目资金流向证据等方式,帮助关联企业非法获取3000万元工程承包权。涉案资金部分用于个人海外置业,部分通过亲属账户进行洗钱。案件系某市纪委监委在审查该工程质量问题时发现线索,经立案调查确认冯某长期系统性伪造证据、篡改监管数据。冯某在初查阶段主动退缴赃款200万元,但在庭审前仍拒不交代部分资金流向。该案导致3个重点项目因证据缺失被错误认定为合格工程,造成公共财产重大损失,引发群众强烈信访。
审理过程
2023年9月纪委监委立案调查,2024年1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4年4月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证据调取涵盖工程档案、财务凭证及电子数据。
判决结果
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判处冯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涉案剩余赃款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案件意义
警示领导干部必须严守司法公正底线,杜绝利用职权干预证据处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