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医疗系统处级干部蔡某徇私枉法案
案件事实
2021年6月至2022年12月期间,蔡某在担任某市人民医院医务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医疗事故鉴定报告,帮助其亲属张某(实际无过错)掩盖违规操作事实。通过篡改病历资料、虚构诊疗记录等手段,导致张某被错误追究医疗事故责任,造成医院名誉受损及患者家属经济损失共计3.2万元。案件系纪委监委在调查该医院药品采购问题时,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发现蔡某与张某异常接触线索而启动侦查。蔡某在初查阶段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但其行为已严重破坏医疗系统司法公正环境,造成被追诉人精神损害及医院管理秩序混乱。2023年3月,经审计认定蔡某涉案金额为4.8万元,其伪造证据行为直接导致一起医疗纠纷升级为刑事诉讼,造成司法资源浪费及公众信任受损。
审理过程
2022年12月纪委监委初查启动,2023年1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年4月检察机关以徇私枉法罪提起公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依法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判决结果
蔡某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违法所得4.8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医疗系统工作人员须严守法律底线,杜绝以权谋私行为对司法公正和公共利益造成实质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