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行政审批局原处长范某民事枉法裁判案
案件事实
范某自2018年起在某市行政审批局担任处长期间,利用负责企业资质审核的职务便利,接受多家企业贿赂共计320万元。通过伪造审批文件、篡改审查程序等方式,违规为12家不具备法定条件的企业办理行政许可,帮助其获取非法经营资格。涉案企业利用该许可从事违法活动,导致国家税收损失逾500万元。2021年6月,纪委监委在查处某企业偷税漏税案件时发现范某存在权钱交易线索,遂启动再审程序。范某在调查中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但其行为已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该局因范某渎职导致年度审批纠错率上升40%,多起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损害政府公信力。
审理过程
2021年6月纪委监委立案调查,2022年3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3年1月法院依法启动再审程序,2023年4月公开审理并作出判决。
判决结果
范某犯民事枉法裁判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公职人员必须恪守司法公正底线,行政审批权力滥用将严重损害法治权威与政府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