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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高院原副院长谢某徇私枉法案

案件事实

2018年至2021年期间,谢某在担任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时,利用职务便利干预多起刑事案件审理。其通过收受案件当事人贿赂,指使司法人员伪造关键证据,隐匿监控录像,篡改电子数据,导致三起案件错误判决。涉案金额累计达15万元,赃款通过亲属账户转移至境外投资。2022年巡视巡察发现其违纪线索后,纪检监察机关介入调查,调取其涉案期间的案件卷宗及财务记录。谢某在初审阶段主动退缴赃款8万元,但未退清剩余7万元,且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造成三名无辜当事人长期被错误羁押,严重损害司法公正,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审理过程

案件经巡视巡察线索移交后启动再审程序,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

判决结果

谢某因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涉案赃款依法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案件意义

本案警示司法执法人员必须严守证据审查程序,维护司法公正底线,防止权力异化损害法治尊严。

分类:徇私枉法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