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某省住建局省部级人员丁某徇私枉法案

某省住建局省部级人员丁某徇私枉法案

案件事实

2022年6月至2023年3月期间,丁某利用担任某省住建局工程监管处处长职务便利,在该省重点高速公路扩建项目中,明知某施工企业负责人李某存在伪造施工日志、虚报工程量等违法事实,仍通过篡改验收报告、违规出具合格证明等方式包庇李某。其本人先后三次收受李某所送现金共计15万元,用于个人购房及偿还债务。2023年5月审计部门在专项检查中发现项目资金流向异常,随即启动调查程序。丁某在初查阶段主动退还赃款8万元,但未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该案导致工程安全隐患未被及时排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20万元,引发群众对政府监管公信力的质疑。丁某作为基层自治组织人员,长期在工程建设领域掌握审批权限,其行为严重破坏了公共资源管理秩序。

审理过程

某省监察委依审计线索立案调查,经讯问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结果

被告人丁某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违法所得15万元予以追缴。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案件意义

警示基层权力监督缺失可能滋生系统性腐败,需强化工程领域职务行为透明化管理。

分类:徇私枉法年份:2020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