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诱导缴费张某某维权成功
【标题】婚恋平台诱导缴费张某某维权成功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建立联系,后被诱导参与教育培训项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教育顾问的李某,对方以提供高薪兼职机会为由,要求其缴纳3000元培训费。张某某通过二维码支付后,发现该公司通过虚构课程交易、多级资金拆分方式诈骗投资用户,累计涉案金额约3.5万元。监控视频显示其支付款项未用于实际教学服务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贷交易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要求按合同约定扣除服务费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确认资金流向与培训服务无直接关联。公司未能提供真实交易凭证及服务合同,张某某提交的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全部培训费用并赔偿维权损失费,共计约5.2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2条,结合《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背景的教育培训项目,核实资质时要注意资金流向与服务内容的匹配性。建议保留支付凭证、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发现虚假交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