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刷单先返利后卷款 张某某追偿遭拒仲裁胜诉
【标题】兼职刷单先返利后卷款 张某某追偿遭拒仲裁胜诉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张某某通过线下招聘从事刷单兼职工作,后遭遇资金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某市某区街头招聘市场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以'刷单返利'为名吸引。对方通过QQ群提供兼职工作,承诺每单返利20%。张某某按指示在支付宝平台完成3笔合计约3.5万元的转账操作后,对方仅返还1.2万元。随后工作人员以'系统异常需退款理赔'为由,要求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并调取支付宝账户信息,此后所有联系突然中断。张某某发现被骗后立即报警,但公安机关未立案,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通过虚构刷单返利项目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的商业合作,张某某未按约定完成刷单任务导致损失,且未签订书面合同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证据。公司仅提供部分员工名单及业务流程说明。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异常转账时段的监控录像,发现公司办公场所存在人员频繁进出且未公示营业执照的情况。经调解无效后,依据证据认定公司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限期返还张某某剩余本金2.3万元,驳回其利息诉求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结合《劳动法》第五十条关于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先返利后卷款'的诈骗套路,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用人单位不得利用虚假招聘信息骗取财物,劳动者需保留完整证据链。本案中张某某虽能证明资金损失,但因未签订合同且部分诉求缺乏依据,仅获部分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