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高薪兼职诈骗要求退款
【标题】张某某遭高薪兼职诈骗要求退款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兼职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员会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QQ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专员,对方谎称有海外高薪兼职机会需先缴纳3000元培训费。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后,被要求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信息及进行屏幕共享操作。后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招聘业务,遂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境外兼职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双方系民事合同关系,已履行约定服务内容,且张某某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资金损失与公司行为存在直接关联。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信用卡交易流水及支付凭证,公司仅提供内部人员名单未予核实。仲裁员结合证据链完整性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相关规定,认定公司存在诱导性交易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需返还张某某2.8万元,对其主张的剩余费用损失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民事欺诈条款、《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
【分析启示】警惕高薪兼职陷阱,保留支付凭证与聊天记录。若发现对方要求提供身份证、银行卡或屏幕共享等异常行为,应立即终止交易并报警。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押金或培训费,网络求职需核实企业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