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诈骗受害者追回损失难
【标题】家政服务诈骗受害者追回损失难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应聘家政服务工作,后遭诈骗导致经济损失,引发维权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家政服务平台浏览时,发现宣称'高收益低风险'的保洁服务项目。平台客服通过QQ联系张某某,称需先缴纳3000元保证金才能安排工作。张某某通过个人账户向平台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平台并无实际服务内容,且无法联系到对方。至2024年8月才发现被骗,报警时已超3个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虚假宣传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款项;公司辩称系正常业务往来,转账行为与诈骗无直接关联。双方对转账行为是否属于诈骗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QQ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网页截图,公司则提供所谓'服务协议'文本。因缺乏关键监控视频证据,仲裁庭对转账与诈骗行为的因果关系认定存在困难,多次要求补充证据未果。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完全证明诈骗行为与转账的直接关联,但确认平台存在虚假宣传行为,酌情支持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条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网络家政服务需核实平台资质,警惕'高收益低风险'话术。发现被骗应立即保留证据并报警,避免因拖延导致关键证据灭失。对公账户转账仍需确认对方主体真实性,勿轻信陌生平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