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交友中老年人遭教育培训诈骗3.5万元
【标题】微信交友中老年人遭教育培训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68岁退休职工,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婚恋交友名义诱导参与虚假教育培训项目,通过微信平台进行资金往来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添加自称某部门负责人的李某某,对方以婚恋指导为由推荐其参加'精英人才培训计划'。张某某被承诺培训后可获得政府岗位推荐,遂分三次向公司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所谓培训课程为虚构平台,且所谓政府工作人员身份造假,要求退款遭拒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政府背景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培训费用;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已提供培训服务,拒绝退还费用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申请人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虚假平台截图,公司未能提供培训服务证据。仲裁员依职权调取银行流水确认资金流向,认定公司存在明显履约能力瑕疵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全部培训费用3.5万元,并承担10%的惩罚性赔偿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赔偿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以培训退费为名的新型诈骗,建议优先通过银行账户交易并保留完整支付记录。发现对方要求脱离平台交易时,应立即报警并申请证据保全,避免因超过仲裁时效导致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