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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公检法诈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公检法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婚恋平台用户,被申请人系该平台运营公司。本案系因张某某被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引发的民事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民警李某'的网友。对方以调查其租住房屋漏水纠纷为由,要求缴纳3.5万元保证金至支付宝账户。期间通过短信发送伪造的法院文书,诱导下载'安全资金监管'APP完成转账。张某某按指示将款项转至境外账户后,发现对方失联遂投诉平台。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平台未核实用户身份导致被诈骗;被申请人辩称已履行告知义务,用户主动联系非平台责任。双方争议焦点为平台是否应对用户遭遇的冒充公检法诈骗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包括短信记录、APP截图、转账凭证等23项证据。被申请人虽提供用户注册协议,但未能证明已履行风险提示义务。庭审中双方就'平台审核义务范围'展开激烈辩论,仲裁员重点审查了APP诱导下载行为与平台关联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被申请人未尽实名认证审核义务,且APP下载提示存在诱导性表述,裁决返还张某某2.5万元转账款项,其余部分因用户未留存完整证据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经营者应对消费者进行真实、全面的告知义务。平台未有效核验用户身份信息,对APP诱导行为未及时制止,构成对用户权益的侵害。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完善用户身份核验机制,警惕冒充公检法诈骗新套路。建议用户核实执法机关身份时通过官方渠道确认,避免点击不明链接。对于跨境资金流转应提高风险意识,发现异常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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