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银行扫码诈骗员工3.5万案
【标题】冒充银行扫码诈骗员工3.5万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涉及虚假招聘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兼职招聘信息应聘财务岗位。面试时,公司财务人员王某冒充银行客户经理,以'跨境理财业务'为由承诺年化收益率达30%。在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情况下,张某某通过支付宝向王某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理财项目系虚构,王某使用境外服务器封停涉案微信账号,导致资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跨境理财业务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个人私下操作与公司无关,且已通过电话沟通确认业务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转账记录、通话录音及聊天截图,公司仅提供内部考勤记录。经质证,公司财务人员承认使用虚假身份进行业务推介,但否认与公司存在关联。仲裁委结合资金流转路径及通讯记录,认定存在职务侵占嫌疑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5日内退还张某某2.8万元,剩余金额因举证不足未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劳动法》第50条关于工资支付的强制性要求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核实招聘主体资质,警惕高收益诱惑,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转账并报警。企业需规范招聘流程,避免员工因信任关系遭受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