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中奖骗局遭诈骗3.5万元
【标题】老年人中奖骗局遭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65岁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平台运营方;案由为电信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接到陌生电话称其参与某生活服务类活动中奖,需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APP操作领奖。工作人员通过伪造教育培训场景诱导其进行银行卡转账操作,累计转出约3.5万元后,平台突然无法登录且账户被冻结。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尝试联系客服未果,因报案不及时导致部分证据缺失。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存在非法占有目的,虚构中奖信息构成诈骗;被申请人称仅为提供平台服务,用户主动操作导致损失。双方对是否存在虚假平台及诈骗行为产生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三次调解,申请人提交电话录音、APP界面截图及银行转账记录作为证据。被申请人虽提供系统日志证明用户自主操作,但无法解释为何诱导老年人参与虚假活动。关键证据为APP内伪造的'教育培训奖励'页面截图,经鉴定系AI生成虚假内容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退还款项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认定公司存在诱导老年人参与虚假平台的过错,但因申请人未及时报警导致部分证据灭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认定运营方未尽到平台审核义务,需承担部分民事赔偿责任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应警惕'中奖'类诈骗话术,发现虚假平台应及时报警。企业需严格审查合作方资质,避免成为诈骗工具。证据保全时效对维权结果影响重大,建议遭遇类似情况48小时内报警并固定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