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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领导客服骗学生虚拟币转账案

【标题】冒充领导客服骗学生虚拟币转账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实习生,因遭遇身份冒充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部门主管微信账号,后被对方以'领导临时任务'为由要求转账3.5万元至境外虚拟币账户。张某某在未核实身份情况下,按指示将公司账户资金转入指定虚拟币地址,后发现该微信账号实为诈骗分子伪造,且资金已通过跨境通道流失。期间诈骗分子还伪装成客服人员,诱导张某某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信息等个人信息。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未履行身份核实义务导致被骗,被申请人称张某某擅自操作且未签订任何转账协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手机微信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发现诈骗分子使用与公司官方账号相同头像和昵称,且多次提及公司内部项目代号。被申请人未能提供员工身份认证流程记录,对转账指令真实性未予反驳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2万元损失,其余1.5万元因无法证明公司存在直接过错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8条

【分析启示】警惕微信身份冒充陷阱,发现异常转账应立即冻结账户。用人单位需完善员工通讯权限管理,建议对涉及资金操作的指令建立三级确认机制,保存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时应注意完整性及时间戳验证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