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平台遇假财务人员扫码转账3.5万元遭骗

婚恋平台遇假财务人员扫码转账3.5万元遭骗

【标题】婚恋平台遇假财务人员扫码转账3.5万元遭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交友遭电信网络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软件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主管的网友。对方以可协助办理贷款审批为由,诱导其通过电话联系公司人事部门。在取得信任后,骗子要求张某某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支付3.5万元'服务费',并谎称资金将通过公司内部流程返还。张某某按指示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对方实为冒充财务人员的诈骗分子,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身份冒充及未核实收款流程的过错,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公司辩称该交易系个人行为,且已通过电话沟通确认付款事宜,认为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委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婚恋平台聊天记录、电话录音及二维码收款凭证。公司虽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庭结合电子数据固定情况,认定诈骗分子利用公司名义实施诈骗行为,且公司未能证明已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0日内退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3.5万元,并赔偿维权合理支出5000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79条关于民事责任承担的条款;《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企业责任认定的解释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需警惕身份冒充诈骗,企业应完善内部通讯核实机制。遭遇类似情况应及时保存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电子数据,通过公安机关报案并收集证据链,必要时可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主张权利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