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遭遇培训贷骗局被索赔
【标题】求职者遭遇培训贷骗局被索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应聘兼职岗位,后因涉及培训贷纠纷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兼职招聘信息,声称可提供高额返佣。入职后被要求先缴纳3000元培训费,随后以'中奖领奖'为由多次要求转账共计约3.5万元。公司人员通过伪造培训合同和虚假交易记录,诱导张某某进行多级资金拆分操作,并要求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配合转账。后张某某发现所谓培训项目系虚构,公司账号被封停,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利用培训贷形式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公司辩称系双方协商自愿交易,且已提供部分培训服务,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公司员工的聊天记录、多次银行卡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证据。公司仅提供一份格式化合同,无法说明资金去向。仲裁员要求公司解释多级拆分资金的用途,但其负责人拒绝配合调查并声称'已与平台脱离关系'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培训项目、伪造交易凭证、诱导资金拆分等违法事实,支持张某某主张的诈骗行为,但考虑到部分转账系张某某主动操作,酌情判定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撤销权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求职需警惕'培训贷'陷阱,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资质。遭遇资金要求时要核实交易真实性,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发现可疑情况应立即终止交易并报警维权,避免因配合屏幕共享等操作扩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