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被诱入虚拟币诈骗陷阱要求退款
【标题】学生被诱入虚拟币诈骗陷阱要求退款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在校学生,通过网络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岗位,后遭遇资金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兼职'广告,对方自称是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入职后要求缴纳3000元培训费,通过虚假APP引导其将约3.5万元转入所谓'安全账户'。期间多次要求屏幕共享操作虚拟币转账,最终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经营资质,资金已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政府背景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已提供兼职机会,不存在强制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时,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虚拟币转账凭证及虚假APP界面证据。公司无法提供实际用工证明,且电子数据经司法鉴定确认真实性,最终承认存在违规操作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全部培训费用,并赔偿虚拟币兑换损失的70%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3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结合《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分析启示】求职需核实企业资质,警惕'安全账户'要求,虚拟币交易应优先选择正规平台。建议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遭遇诈骗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