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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银行人员骗取兼职费遭仲裁

【标题】冒充银行人员骗取兼职费遭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兼职岗位,因要求缴纳保证金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金融专员'兼职信息,对方以需缴纳培训费为由要求通过二维码转账3.5万元。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所谓'金融机构人员'通过电话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后以账户异常为由要求追加转账。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业务且收款账户非本人使用,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冒充金融机构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费用;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合同关系,且已提供虚假交易凭证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转账记录、聊天截图及平台封禁通知。公司仅提供格式合同模板,无法说明收款账户归属。仲裁委调取银行流水确认收款账户实为第三方注册,认定存在精准信息诈骗特征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3.5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民法典》第148条

【分析启示】网络兼职需核实企业资质,警惕要求转账及验证码的异常操作。遇到精准诈骗应立即保留证据并报警,避免因配合操作扩大损失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