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冒充银行人员骗虚拟币转账遭拒提现
【标题】老人被冒充银行人员骗虚拟币转账遭拒提现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退费纠纷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收到自称某银行客服的短信,称其征信存在异常需通过网络培训修复。对方要求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APP进行虚拟币转账操作,承诺3日内返还资金。张某某按指示将约3.5万元转入指定虚拟钱包,后发现无法提现,多次联系该公司未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征信修复项目实施诈骗;公司称系自愿参与网络培训,虚拟币交易属个人行为且无法追回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截图、短信存档及转账凭证,公司反驳称电子证据需第三方机构认证。仲裁委调取APP注册信息确认公司主体身份,结合资金流向认定存在欺诈故意
【仲裁结果】确认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构征信修复项目的欺诈行为,责令返还培训费用但驳回虚拟币损失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民事欺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电子签名法》第十六条电子证据认定规则
【分析启示】网络诈骗需保留完整电子证据链,虚拟币交易应优先选择正规平台。建议老年人接到陌生金融类电话时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发现被骗立即报警并保留学历培训相关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