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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刷单被骗3.5万元要求退款未果

【标题】学生刷单被骗3.5万元要求退款未果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在校大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刷单兼职为名诈骗,引发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校园周边招聘市场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以'高薪刷单'为由招募。公司要求其通过微信转账至指定账户完成刷单任务,承诺30分钟内返还本金并支付佣金。在操作过程中,公司工作人员刻意使用非本人名下的收款账户,且在张某某完成两单后,突然以'征信异常需立即补救'为由,冒充公检法人员要求其扫码支付5000元'保证金'。直至2024年8月,公司封停所有涉案微信账号,张某某共计损失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民事合同关系,否认存在诈骗行为,称张某某未按流程操作导致资金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事发地街道办的监控视频,确认公司工作人员在招聘现场存在诱导行为。经核对微信转账记录与公司提供的所谓'兼职协议',发现协议内容与实际操作严重不符。公司虽提交了所谓'操作流程说明',但无法解释为何使用第三方账户且存在冒充公检法人员的诈骗手段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刷单本金2.8万元,对剩余款项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征信修复''刷单返利'等诈骗话术,大学生应提高反诈意识,遭遇资金损失要及时固定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因轻信'高薪兼职'陷入非法交易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