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扫码支付安全账户费遭骗
【标题】求职者扫码支付安全账户费遭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远程客服工作机会,对方通过短信链接诱导下载内部招聘APP。面试过程中,招聘人员以需缴纳3.5万元安全账户费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二维码收款方式转账。在完成转账后,对方又以需验证账户为由要求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后张某某发现该APP为诈骗软件且账户被冻结,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用工关系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公司辩称该APP为正规招聘程序,转账系自愿交易,且未实际提供劳动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屏、二维码收款凭证及APP安装记录,公司则提供所谓员工名单及工作流程说明。经核查,APP注册信息显示公司主体存在,但无法证明实际用工关系。仲裁员就'安全账户'合法性及'屏幕共享'操作风险进行重点质询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57条关于民事行为无效后的财产返还规则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警惕'安全账户'等异常收费要求。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发现诈骗及时报警。用人单位不得利用虚假招聘实施财产侵害,劳动者维权需构建完整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