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学生遭冒充公检法培训骗局被骗

学生遭冒充公检法培训骗局被骗

【标题】学生遭冒充公检法培训骗局被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教育培训名义诈骗,案由涉及虚构事实及合同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校园周边商铺遇到冒充教育局工作人员的男子,称可操作考研保过。该男子提供伪造的'教育部认证'文件,通过线下扫码转账方式收取约3.5万元培训费。双方签订空白合同协议后,对方以需缴纳安全账户保证金为由要求进一步转账,张某某通过短信联系时发现对方电话无法接通,遂报警。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公检法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正常教育培训服务,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认为申请人未按约定完成课程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培训服务凭证,其仅出示伪造的内部文件。申请人提交银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截图及现场监控片段,证明对方使用虚假身份并要求转账。公司未能出示学员名单及课程内容,仲裁员当庭确认其虚构事实行为

【仲裁结果】认定公司构成诈骗罪,责令返还全部培训费用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撤销民事行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禁止非法获取个人信息

【分析启示】学生应核实教育机构资质,警惕'安全账户'等诈骗话术。培训机构不得冒用公检法名义推销服务,维权时需保留完整证据链,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