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家政公司冒充投资老师诈骗3.5万元被追缴

家政公司冒充投资老师诈骗3.5万元被追缴

【标题】家政公司冒充投资老师诈骗3.5万元被追缴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家政服务人员,因投资理财纠纷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本案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导师的李某,对方以提供投资理财方案为由诱导其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内部系统操作转账。张某某按指示将约3.5万元转入李某提供的个人账户后,发现平台账户被异常注销,监控显示李某在24小时内将资金转至多个境外账户。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该交易属员工个人行为,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尽到平台监管义务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未履行平台监管责任导致诈骗发生,被申请人称交易系个人行为且已报警处理,双方对资金流向及公司责任认定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三次质证,申请人提交了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作为证据,被申请人仅提供员工考勤记录。经核查,公司内部系统存在未实名认证的第三方支付接口,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5日内返还申请人张某某转账款项,并承担30%的平台监管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过错责任原则;《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1条平台监管义务

【分析启示】提醒高危人群警惕婚恋平台投资陷阱,遭遇诈骗应立即报警并保留电子证据。平台方需完善实名认证机制,对异常交易建立预警系统,避免因管理失职承担连带责任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