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对象骗取验证码被仲裁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对象骗取验证码被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案由涉及婚恋平台虚假服务及诈骗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注册账号后,被冒充对象身份的客服人员以'生活服务费'为由诱导垫付约3.5万元维修服务费用。对方通过微信转账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完成支付,后平台以'系统异常'为由拒绝退还资金。张某某发现对方身份造假后向平台投诉,但平台未提供有效服务凭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虚构服务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服务真实存在且验证码泄露属用户个人责任,拒绝退还费用。双方对服务性质及责任归属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微信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公司仅提供模糊的平台操作流程说明。仲裁委要求调取平台后台数据核实服务真实性,但公司以'商业机密'为由拒绝配合,导致关键证据缺失。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存在服务描述不实及未履行风险提示义务,但因证据链不完整,未完全支持张某某的退款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规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平台应就虚假宣传承担相应责任,但需结合证据证明因果关系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完善服务验证机制,用户需谨慎核实对方身份及服务内容。涉及验证码等敏感信息时,平台须明确告知风险并建立严格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