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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诈骗团伙虚构安全账户骗走3.5万元

【标题】婚恋诈骗团伙虚构安全账户骗走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婚恋交友被骗,向某科技有限公司主张返还约3.5万元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员工李某。李某虚构公司投资项目,以需缴纳‘安全账户’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资金到账后,李某等人迅速转移款项,并要求张某某点击陌生链接办理‘紧急止付’手续。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向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等人虚构公司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公司辩称该行为属个人活动,且已超过仲裁时效,拒绝承担还款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李某身份证明,公司仅提供内部考勤记录。仲裁委通过调查发现李某曾以公司名义对外接触,且资金流向与公司账户关联,认定存在共同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判定公司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警导致部分证据灭失,酌情支持返还2.8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处理条款,结合《劳动法》第50条关于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需警惕‘安全账户’骗局,核实对方身份及资金用途。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避免因拖延导致证据失效。企业应加强员工行为监管,防止被用于非法活动。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