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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精准诈骗要求缴费遭驳回

【标题】婚恋平台精准诈骗要求缴费遭驳回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婚恋交友平台用户,被申请人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婚恋交友场景中的电信网络诈骗纠纷,争议焦点为平台是否需对用户遭遇的精准信息诈骗承担赔偿责任。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婚恋交友平台注册账号后,被推荐至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婚恋服务。期间,平台客服人员以'核实身份需缴纳保证金'为由,通过微信多次要求张某某转账约3.5万元。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对方实为冒充公检法人员的诈骗团伙,遂向平台投诉并要求退款。平台仅以'用户主动操作'为由拒绝赔付,双方协商无果引发纠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精准信息诈骗,未履行审核义务导致损失;平台抗辩称用户主动提供个人信息且未签订服务协议,认为诈骗行为与平台无关。双方对是否存在平台过错产生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客服话术截图,证明存在诱导缴费行为。平台仅提供用户注册协议,无法说明如何识别诈骗分子。庭审中,仲裁员重点审查平台风控机制及客服培训记录,认定其未尽合理审核义务。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需退还张某某手续费2万元,并赔偿因未尽审核义务导致的损失1.2万元,合计3.2万元。同时要求平台完善用户资金安全保障措施。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损失。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应建立更严格的实名认证与异常行为监测机制,用户需提高警惕避免轻信'客服'身份。电子数据固定能力及资金多级拆分痕迹可作为维权关键证据,平台若存在审核漏洞需承担相应责任。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