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老年人遭虚拟币骗局损失3.5万元

老年人遭虚拟币骗局损失3.5万元

【标题】老年人遭虚拟币骗局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72岁退休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征信修复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接到自称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的陌生短信,称其征信存在逾期记录需立即处理。对方引导其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微信,谎称可提供'政府合作征信修复服务'。张某某通过网络购物平台预付3.5万元服务费后,被要求将资金转入虚拟币账户,随后遭遇失联。公司工作人员在沟通过程中多次使用'官方合作'等话术,伪造政府文件要求其提供身份证、银行流水等个人信息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政府背景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称系张某某主动选择的商业服务,且已按约定提供'修复方案',要求驳回诉求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短信记录、转账凭证、虚构的政府文件截图等证据。公司仅提供格式化的服务协议,但无法说明虚拟币通道合法性。仲裁员就'征信修复'合法性进行释明,指出相关机构不得开展此类业务,结合资金快速转移特征认定存在欺诈故意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全部服务费用3.5万元,并赔偿维权损失5000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结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防范虚拟货币风险的通知》认定虚拟币交易非法性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群体需警惕'征信修复'骗局,核实所谓政府人员身份应通过官方渠道。对于要求转入虚拟币账户的交易要保持警惕,发现被骗应立即报警并保留证据。企业不得利用虚假政府背景进行非法集资,监管部门应加强虚拟币交易的合规审查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