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充值3.5万元遭虚拟币转款诈骗
【标题】学生充值3.5万元遭虚拟币转款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学员,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报名参加线上课程培训。期间,自称公司投资顾问的李某以'提升学习效果需缴纳保证金'为由,通过电话要求张某某向指定虚拟币账户转账。张某某分三次通过平台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公司已停止运营且无法联系负责人,李某则称需'转入安全账户'才能退还资金,后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诈骗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李某系个人行为,且已按约定提供培训服务,不存在违约。双方对转账行为是否构成平台交易、公司是否存在履约能力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平台充值记录、通话录音及公司宣传材料。公司仅提供培训课程截图,未能证明已履行合同义务。仲裁员结合虚拟币转账异常、公司经营状态等证据,认定存在诱导性交易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培训费用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认定公司未尽到告知义务且存在欺诈情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以欺诈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采用虚假手段提供商品或服务,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三
【分析启示】警惕教育培训中'安全账户'话术,虚拟币转账存在资金风险。建议通过正规平台缴费,并留存完整沟通记录。发现异常应立即向平台及公安机关报案,避免陷入资金转移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