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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求职遭冒充公检法索要转账

【标题】婚恋平台求职遭冒充公检法索要转账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遭遇电信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上认识某科技有限公司HR,对方以高薪职位为诱饵诱导其下载虚假招聘APP。通过短信链接获得贷款审批通过通知后,诈骗分子冒充公检法人员致电张某某,谎称其涉嫌经济犯罪需转账至境外安全账户。张某某按指示向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账户信息异常立即报警,警方查明资金已通过跨境流转渠道被转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招聘及协助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追回损失;公司辩称平台交易需用户自主操作,否认提供诈骗通道。双方对短信链接来源、第三方支付账户关联性及平台监管责任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婚恋平台用户数据,审查贷款审批通过的电子记录,核实第三方支付异常交易流水。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平台交易流程合规,张某某提交的通话录音和支付凭证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对用户遭遇的电信诈骗存在监管过失,判令其承担30%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平台责任条款;《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资质审核,求职者应警惕高薪诱惑,发现异常转账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建议通过正规招聘渠道签约,避免脱离平台进行私下交易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