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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应聘平台被冒充客服骗3.5万元

【标题】老人应聘平台被冒充客服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文职工作,遭遇某科技有限公司虚构的贷款审批骗局,造成财产损失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文职招聘信息,通过平台联系客服人员后,被诱导进入所谓'金融服务部'。对方谎称可协助办理贷款审批通过,要求先支付3.5万元'服务费'。张某某通过银行卡转账后,发现该公司并无贷款审批资质,且平台账号已被封停,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贷款审批业务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张某某自行操作误信虚假信息,且已履行告知义务。核心争议在于转账行为是否构成诈骗及证据链完整性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平台聊天记录、银行流水及转账凭证,证明被冒充客服人员诱导操作。公司虽提供账号封停记录,但无法说明与诈骗行为的直接关联。仲裁委要求双方补充证据,最终确认公司存在虚构业务诱导转账行为。

【仲裁结果】确认某科技有限公司虚构贷款审批业务,存在欺诈行为,责令退还张某某2.8万元,其余部分因证据不足未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分析启示】老年人应警惕招聘平台中涉及贷款审批等敏感业务的异常要求,核实企业资质及业务范围。平台方需加强账号监管,对异常转账行为及时封停并保留记录,避免成为诈骗工具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