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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扫码缴费遭虚假APP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扫码缴费遭虚假APP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办理旅游服务,遭遇冒充政府人员的诈骗行为,因未签订合同导致维权困难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APP上预订旅游服务时,客服称需先缴纳定金。对方通过伪造政府工作证冒充工作人员,以'公共服务预缴'为由要求扫描二维码支付约3.5万元。付款后APP突然无法登录,客服失联,张某某发现该平台系虚假APP,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未及时留存关键证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政府背景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称该APP系第三方合作项目,用户操作存在过错,且未签订书面合同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银行流水、聊天记录截图及电子数据固定证书,公司仅提供APP注册协议。仲裁员现场演示虚假APP特征,认定公司存在伪造政府标识的主观故意,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警导致部分证据灭失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80%款项共计2.8万元,驳回其余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电子签名法》第十六条确认电子数据可作为诉讼证据,但需保证真实性完整性

【分析启示】办理公共服务需核实官方渠道,警惕'扫码缴费'等新型诈骗方式。建议及时通过银行流水等载体固定证据,发现异常应立即报警并保存电子数据原始载体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