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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领导要求扫码付款员工骗款3.5万元

【标题】冒充领导要求扫码付款员工骗款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刷单兼职纠纷引发仲裁,案由涉及合同诈骗及非法集资

【事实背景】2024年6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公司招聘平台应聘刷单兼职,被诱导下载'XX助力'APP进行虚假交易。该APP于2024年9月被平台下架,但公司财务人员李某仍通过短信冒充总经理身份,要求张某某通过微信扫码支付保证金3.5万元。张某某基于对公司的信任完成转账,后发现该APP涉嫌违法犯罪,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构成合同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员工自愿参与刷单活动,且已向张某某提供'返利'证据,否认存在诈骗行为。双方对转账性质及公司是否存在还款意愿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的短信记录、APP下架公告、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主张,仲裁员重点审查了李某使用公司名义发送的虚假指令是否构成表见代理,同时核实电子数据固定情况。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构公共服务办理场景实施诈骗,裁决解除兼职协议并返还张某某本金3.5万元,驳回其他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警惕高危人群实施的虚假招聘骗局,核实所谓'领导'身份时应要求视频通话确认。遭遇要求扫码付款的转账指令时,应立即冻结账户并固定电子数据,通过司法途径追索损失。

分类:招聘兼职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