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被虚假APP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被虚假APP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合同产生纠纷,张某某为个体经营者,通过电信网络被诱导签订虚假协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教育平台上看到贷款培训广告,通过客服添加微信后被诱导下载'金服通'APP。对方声称可办理贷款培训,要求张某某通过银行卡转账3.5万元并提供屏幕共享权限。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账户被冻结,发现该APP并无资质且对方身份造假,遂向平台投诉并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欺诈行为导致损失,要求全额退款;平台称已尽到审核义务,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属于个人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APP注册信息、转账记录、屏幕共享授权截图及报警回执。平台未能出示有效资质证明及用户协议,对张某某的证据真实性未提出实质质疑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3.5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2000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2条、第17条
【分析启示】警惕以贷款为名的教育培训骗局,核实平台资质及合同条款。遭遇账户冻结应立即保留证据并报警,主张权利时需注意举证责任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