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租房遭诈骗平台要求共享屏幕
【标题】学生租房遭诈骗平台要求共享屏幕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电商平台租赁房屋,后遭遇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租房平台上看到'精装合租房'广告,通过客服添加微信后被要求提供信用卡信息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平台以'验证身份'为由获取张某某手机验证码,后发现该平台账户存在异常交易记录,且对方自称的房东身份无法核实。6月张某某发现无法联系平台客服,且支付的约3.5万元租金未到账,遂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虚假宣传和诱导共享屏幕行为,要求退还费用;平台辩称系正常业务流程,且已通过视频验证身份,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发现异常账户操作记录,传唤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与平台客服的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及监控视频片段,证明被诱导开启屏幕共享并泄露验证码。平台虽提供所谓'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但经核验存在伪造痕迹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租房款项约3.5万元,并赔偿因此产生的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2条关于合同欺诈的处理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租房需核实平台资质及房源真实性,警惕要求开启屏幕共享等异常操作。建议通过正规渠道签订合同,保存完整交易记录,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