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遭遇身份冒充虚拟币诈骗
【标题】求职者遭遇身份冒充虚拟币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应聘家政服务岗位,因公司要求缴纳保证金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网站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家政服务员招聘信息,通过QQ与招聘人员取得联系。对方以需缴纳'培训保证金'为由,要求张某某将3.5万元转账至指定虚拟币账户。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公司账户异常且无法联系负责人,立即通过平台投诉但错过紧急止付窗口。后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实际并无家政服务资质, QQ群内多人使用同一头像及话术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身份冒充及虚假宣传,要求退还全部转账款项;公司辩称已将款项转交第三方,且张某某未提供转账凭证原件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QQ聊天记录截屏、虚拟币转账凭证及平台投诉记录。公司虽提供所谓'资金流向说明',但无法说明第三方资质及款项用途。仲裁员结合银行流水异常情况及公司注册信息,认定存在明显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已支付的劳动报酬及培训费用共计2.8万元,虚拟币部分因超过止付期限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处理规则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及合同条款,警惕要求预付费用的虚拟币转账行为,发现异常应第一时间通过官方渠道报案,注意保留电子证据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