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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银行骗验证码转虚拟币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银行骗验证码转虚拟币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婚恋平台遭遇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被指控虚构事实骗取虚拟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银行工作人员的李某某。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银行卡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转账约3.5万元,并声称需提供手机验证码完成操作。在某市线下见面时,李某某伪造银行流程,将资金转入虚拟币通道后失联。张某某发现受骗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自愿交易,否认虚构事实且未参与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虚拟币交易截图,某科技有限公司仅提供内部通讯记录。仲裁委认定李某某虚构银行身份、诱导转账行为构成诈骗,且公司未对虚拟币通道进行风险提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转账本金约3.5万元,并赔偿部分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8条禁止非法获取验证码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伪装身份的诈骗分子,转账前应核实对方资质。遇要求提供验证码或引导至虚拟币交易时,应立即终止操作并报警。用人单位应强化对员工的反诈培训,避免因疏忽导致损失。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