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扫码缴费遭团伙诈骗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扫码缴费遭团伙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遭遇网络诈骗,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电信网络诈骗及违法所得追缴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经商的李某,对方以办理会员服务为由发送短信链接。张某某点击链接后,被引导至仿冒购物网站,支付约3.5万元定金后,李某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用于'激活账户'。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资金被转入第三方账户并迅速转走,遂向平台投诉。平台调查发现李某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团伙成员,但无法证明公司直接参与诈骗行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导致被骗,要求追缴违法所得;公司辩称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用户损失系与李某个人交易,平台无直接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证明资金流向,公司出示平台服务协议主张免责。仲裁员调取婚恋平台后台数据,发现李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但未发现公司直接参与诈骗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需承担平台监管责任,返还张某某部分款项并追缴违法所得,李某个人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平台审核义务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商家资质审核,用户应警惕'缴费办理'类话术,保存验证码记录等电子证据。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提供完整资金流水,同时注意诉讼时效,维权时可主张平台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