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老人被投资骗局骗走3.5万元
【标题】退休老人被投资骗局骗走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退休人员,被申请人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虚构征信修复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收到自称'金融顾问'的短信链接,诱导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APP。对方冒充投资老师,以可修复征信为由要求其购买虚拟币课程,通过线上会议演示虚假数据,最终诱导张某某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期间曾要求线下见面核实资质,但始终未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虚构征信修复骗局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被申请人称系正常投资咨询,否认诈骗行为。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资金流向是否属于非法占有及证据链完整性问题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申请人提交短信记录、APP界面截图及转账凭证,被申请人仅提供所谓'合作协议'。针对APP截图真实性,仲裁委委托第三方进行技术鉴定,确认其存在诱导性界面设计。因关键证据缺失,仲裁庭启动调查程序,调取相关通讯记录并传唤当事人说明情况
【仲裁结果】认定被申请人存在虚构征信修复事实的欺诈行为,但因申请人未能完整证明资金被非法占有,酌情支持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医疗养老群体易成诈骗目标,应警惕'征信修复'等话术陷阱。维权需注意保存短信链接、APP界面、转账记录等电子证据,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