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遇虚假平台培训退费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遭遇虚假平台培训退费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诈骗纠纷。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报名线上教育培训课程,后因平台虚假宣传产生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官网报名价值约3.5万元的编程培训课程。公司以'需先垫付费用后返佣'为名,要求其通过QQ转账至指定账户。张某某按指示完成转账后,平台突然关闭且无法联系客服,后发现该公司未取得办学资质,所称'返佣'实为资金转移手段。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平台、伪造客服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正常业务流程,认为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导致损失,要求驳回诉求。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QQ聊天记录及平台关闭证据,公司仅提供格式合同。经质证,公司无法说明资金去向,且无法出示有效办学许可文件,仲裁庭认定其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0日内返还张某某全部培训费用,并承担相应维权成本。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关于虚假宣传的禁止性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教育培训需核实平台资质,警惕'先垫付后返佣'话术。遭遇资金冻结应及时保全证据,通过报警与仲裁双线维权。企业不得利用虚假平台进行资金侵占,否则将面临刑事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