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应聘高薪兼职遭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应聘高薪兼职遭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应聘高薪境外兼职项目遭遇诈骗,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经济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群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人事主管李某某,对方以境外高薪兼职为由承诺月薪2万元。张某某按指示向所谓'安全账户'转账1.2万元保证金,并通过网贷平台提现3.5万元。后发现李某某实为冒充金融机构人员的诈骗团伙成员,公司账户已注销,导致错过公安机关紧急止付窗口。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境外工作机会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6.5万元;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提供个人信息导致损失,且未签订书面合同不应承担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网贷提现截图等电子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通讯录否认关联性。经司法鉴定确认电子证据真实性后,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欺诈行为,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警导致部分损失无法追回。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4.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及《民法典》第148条,当事人有权要求撤销基于欺诈的民事行为,但需承担因自身过错导致的损失部分。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高薪境外兼职'等话术陷阱,核实公司资质时需查验营业执照及办公场所。发现资金异常转移应立即报警,避免错过止付时效。电子证据需通过公证或司法鉴定确认真实性,方可作为维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