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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婚恋平台征信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婚恋平台征信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退休老人,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婚恋交友平台诱导参与虚假征信修复,遭受经济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机构客服的李某。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诱导其在网贷平台提现3.5万元并转至指定账户。期间李某冒充公检法人员威胁其逾期风险,要求提供支付验证码。张某某因轻信对方身份,未核实资质便完成转账,后发现系骗局遂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平台辩称系个人私下交易,且已履行告知义务,不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运营数据发现李某账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结合张某某提供的聊天截图、转账凭证及报警记录,认定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平台虽提交用户协议但未证明已有效告知风险,双方就损失金额产生争议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平台审核义务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资质审查,老年群体应警惕'征信修复'等话术陷阱,遭遇身份冒充应及时报警并保留完整聊天记录作为证据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