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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被虚假培训平台骗转虚拟币遭索赔

【标题】老人被虚假培训平台骗转虚拟币遭索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65岁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虚构的教育培训企业;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添加自称教育局工作人员的李某某好友。对方以'政府指定培训项目'为名,诱导其缴纳3.5万元课程费用。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地点与工作人员见面后,被要求通过虚拟币通道转账。转账后平台突然失联,账号被封停,张某某发现系虚假机构遂投诉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冒充政府机关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被申请人称系正常商业合作,虚拟币转账系自愿行为。核心争议在于是否存在虚构资质、虚假宣传及非法集资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职权调取平台注册信息,确认其未取得办学资质。申请人提交的微信转账记录与通话录音显示对方多次使用'教育局合作'等话术,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反证。关键证据包括异常账户流水及平台官网显示的虚假政府合作文件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全部培训费用并赔偿维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认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对虚假投资理财的禁止性规定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群体需警惕'政府合作'等话术陷阱,发现虚假平台应立即冻结转账并报警。维权时需注意收集通讯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及时向金融监管部门举报虚拟币异常交易行为

分类:教育培训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